关于我们
※由教育部典范科大[南台科技大学]承办。
※设办公室於南台科技大学校内:能源工程馆5F(V504)作为常设办事机构。
※本会主要任务为拟定招生规定及招生简章,并依招生规定办理报考、资料审查、成绩核算、录取分发、公告发榜、申诉处理等事项,以及与相关单位沟通招收陆生来台就学有关事宜。只有透过本委员会的网络报名系统报名,且仅收取简章公告的报名费而已,并无其他费用。
2017二年制学士班重要日程
※第一批次:京、苏、浙、粤
网报:(1)2017.03.01~05.01(已截止)
※第二批次:沪、闽、鄂、辽
网报:(2)2017.03.01~06.12(已截止)
历年录取分数标准
2017学士班重要日程
网报:2017.05.22~2017.06.21 (已截止)
(历年最低录取标准) (2017上海、浙江变革)
※设籍京、沪、苏、浙、闽、粤、鄂及辽八省市,参加2017年该八省市之高考取得成绩(不含春季高考)。
1.高考成绩未达该省市本科二批分数线者,各招生学校不予审查。 |
2.不具有简章所述八省市户籍,仅在八省市参加异地高考的考生,不具有报考资格。 |
※由教育部典范科大[南台科技大学]承办。
※设办公室於南台科技大学校内:能源工程馆5F(V504)作为常设办事机构。
※本会主要任务为拟定招生规定及招生简章,并依招生规定办理报考、资料审查、成绩核算、录取分发、公告发榜、申诉处理等事项,以及与相关单位沟通招收陆生来台就学有关事宜。只有透过本委员会的网络报名系统报名,且仅收取简章公告的报名费而已,并无其他费用。